在线教学:中国古代的法制与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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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 高中统编 > 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 > 第3单元 法律与教化 > 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核心素养目标:
- 历史解释,时空观念:运用文献资料分析理解先秦时期中国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理解德治与法治观念的主要内容。(B.C)
- 时空观念:梳理秦汉至隋唐时期法律发展的脉络,运用唯物史观分析法律儒家化的主要原因。(B.C)
- 历史解释:认识宋元至明清法律与教化的变化,并对这种变化的原因和影响做出正确的历史解释。(B.C)
- 核心概念:敬天保民;法,术,势;中华法系;(B.C)
时空坐标:
名词解释
▲敬天保民:是商周之际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周初期统治的基本政治和治国方针,体现了周初统治者的新认识: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法、术、势”
法:强调治国以法为准绳,法是治国的工具。
术:是控制操作上下级关系的手段,如“明赏罚”机制、军功制度等。
势:即权势、权威,是君主存在并且推行法律的前提,拥有权势,君主就能形成对臣下的威慑力,形成对百姓的统治力,如君主专制。
▲中华法系: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其主要特征是: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以刑为主。《唐律疏议》标志其确立,对后世及古代亚洲各国法典产生了重大影响。
小组合作探究
第一小组题目: 概述中国古代法制与教化的发展历程。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一)夏商西周时期的法治与德治
1.法治:⑴《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⑵夏商时期,法律严酷。
2.德(礼)治: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二)东周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1.叔向和子产之争
⑴起因: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⑵概况:子产“铸刑书”,引发了一场辩论。邻国一位名叫叔向的官员写信给子产,反对他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2.儒家与法家之争(表1)
角度 | 儒家 | 法家 |
核心观点 | 认为人性善→主张徳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与仁政,重视民生与民意 | 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 |
代表人物 | 孔子和孟子 | 商鞅和韩非 |
主要言行 | ⑴孔子提出,统治者要“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⑵孟子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认为“仁者无敌” ⑶孟子宣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 ⑴商鞅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⑵韩非——①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②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③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以保证法令畅通 |
社会影响 | ⑴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无助于国君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 ⑵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主们看来,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 ⑴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⑵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表2)
时期 | 秦汉 | 魏晋 | 唐朝 |
概况 | ⑴商鞅在魏国李悝《法经》的基础上,“改法为律”,制定《秦律》6篇。秦统一六国后,秦始皇把秦律推行全国; ⑵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⑶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 | ⑴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 ⑵此后,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 ⑴唐朝重法治:①律在唐初经过多次删繁就简,②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后来,唐高宗又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⑵唐朝提倡礼治:732年,唐朝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 ⑶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
演变趋势(特点) | “改法为律”,以 “律”和“令”为主 | 律令儒家化(魏晋时期最重要的变化) | ⑴唐朝法律体系完备; ⑵中华法系至唐代确立; ⑶礼仪法典化,礼、法结合; ⑷唐律对后世和邻国有重大影响; ⑸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
影响 因素 | ⑴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汉朝外儒内法; ⑵汉承秦制 | ⑴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 ⑵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 ⑴《唐律疏议》继承了汉晋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 ⑵唐朝提倡礼治; ⑶唐朝吸取了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 |
1.《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2.《大唐开元礼》分吉、宾、军、嘉、凶五礼,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表3)
朝代 | 法律 | 教化 |
宋朝 |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的法律(如《宋刑统》《天圣令》)多以唐律为蓝本 | ⑴程朱理学逐步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 ⑵理学(如朱熹的《家礼》《小学》)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⑶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
元朝 |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 — |
明朝 | ⑴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 ⑵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 ⑴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⑵明朝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要受到处罚,甚至送官府治罪 |
清朝 | 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 ⑴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 “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⑵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
演变趋势特点 | ⑴唐律影响深远; ⑵继承与发展、创新; ⑶明清法律走向“律例合编” | ⑴(程朱)理学在教化中发挥主导地位,以乡约形式面向百姓; ⑵乡约从道德教化逐渐转向宣讲“圣谕”(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律例宣讲“圣谕”); ⑶乡约由儒学士人发起(民间自发建立)到政府利用和推广(由道德自觉到逐渐形成强制力); ⑷乡约与法律逐步合流 |
第二小组探究主题二: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素材依托】
史料 自战国、秦汉以来,随着官僚体制的不断完备以及皇权的加强,“以言代法,以言入法”的趋势也进一步加强。中国古代的法制一直是以家法为基础去构建国法,古代的法制名义上是公器,目的是彰显王者为政之信,布大信于天下,以期政通人和。学术界经常以“以礼入法”“以法入礼”来描述中国古代礼制与法律制度长期的杂糅并用、互为表里、互相促进的发展趋势,简称“礼法合流”。
——摘编自赵旭《唐宋法律制度研究》
【思考探究】
根据史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1)国家主义:古代中国实行专制统治,奴隶社会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实行个人独裁统治,皇帝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审判官。
(2)礼法结合: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为政先礼,礼为政本”,礼既是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
(3)法定特权:中国古代法律从维护等级制度出发,赋予贵族官僚以各种特权。
(4)诸法合体:中国古代法律最早表现为礼刑并用,之后形成诸法合体的封建法典。从战国李悝著《法经》始,至秦、汉、唐、宋、明、清诸律,都是以刑法为主,兼有诉讼、民事、行政等方面的内容。这种诸法合体的混合编纂形式,贯穿于封建社会各朝代。
材料四:乡约是宋代地主阶级士大夫在社会变迁面前提出的挽救社会危机的基本建制,其途径就是通过士大夫自觉地义务地在乡村建立起开展思想教化的组织或机构,向全体民众宣传传统政治统治的合理性。陕西蓝田的吕大临、吕大防兄弟于神宗熙宁九年(1076)首先创立了吕氏乡约。该乡约规定:“在地方上推举年高德劭者一人为都约正,另外推举两位有学行者为约副。每月另选一人为直月。”年高有德、堪身体力行之人是可能被推举为乡约正副的基本条件,即声望和学识是乡约凝聚力之形成的基本要求,其主要任务是扬善惩恶,对乡里社会实行教化,在乡里社会提倡互敬互爱、患难与共的淳朴社会风气。这本是过去历朝乡里制度所一贯坚持的宗旨,汉代至唐代的三老教化属于官方控制,但到了宋代,这一任务却日渐转由吕氏乡约这样的民间组织加以执行。
——摘编自王日根《论明清乡约属性与职能的变迁》
⑷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分析宋代乡约制度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10分)
材料五: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⑸阅读材料五,想一想: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4分)
⑹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说明家训、族规和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6分)
⑷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分析宋代乡约制度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10分)
特点:①自觉性(民间性、自治性);②义务性;③侧重道德教化;④选贤任能。(每点2分,任答两点4分)
原因:①士大夫的积极推动;②社会变迁(商业和城市发展)冲击传统伦理道德;③挽救社会危机,加强基层管理的需要;④民间自治的传统;⑤宗法性社会结构的延续。(每点2分,任答三点6分)
⑸阅读材料五,想一想: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4分)
变化:从道德教化逐渐转向宣讲皇帝的“圣谕”。(4分)
⑹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说明家训、族规和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6分)
积极作用:①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②有利于维护家庭、宗家内部的团结、稳定和发展(凝聚家庭、宗族乃至中华民族);③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谐社会),加强基层社会治理;④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⑤有利于儒家思想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传承和发展。(任答3点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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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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